委员会简介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特色医疗工作委员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分支机构,在协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本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我国医疗监督管理、医药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法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医药及特色医疗行业的会员单位服务;积极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学术立会、科技强会、服务兴会”的办会理念;为提高民间特色医疗行业的发展和自律,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掘、整理、验证、创新、推广民间中医药,丰富与发展中医药及民族医学,建立健全与我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规范的、系统的中医特色医疗研究体系,为促进中医药和民间特色医疗技术的传承及推广而开展工作。

   本工作委员会接受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及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工作委员会的业务范围

  (一)围绕中医药和特色医疗领域面临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有效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并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管理;

(二)联系国内外具有特色医疗技术的工作者,发掘、整理、研究、开发、创新有特殊疗效或有散失之虞的中医药理论、诊疗技术、民间疗法、民间验方;围绕特色医疗技术进行研究、推广和培训,开展学术活动,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热点进行交流、研究和探讨;

(三)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收集整理行业信息,掌握国内特色医疗领域的发展趋势和临床经验传承动态,积极为各级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快捷、有效、实用的信息和资讯。

(四)组织各种有关特色医疗技术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有关的医疗服务性活动;组织举办有关科技展览;提高会员及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团结与中医药学术相关的多学科人才,组织特色医疗科技成果的推荐与评审,挖掘基层、民间有成就或有特殊技能的中医药人才;评选、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基层、民间中医药工作者及其优秀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促进中医药与现代科学的结合,推动中医药学及边缘学科的发展;  

(六)接受委托,承担基层、民间与民营中医药技术评估、成果鉴定、资格评审,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七)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者的合作及特色医疗技术交流;  

  (八)对会员进行医药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德教育,强化自律。向有关部门反映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九开发和推广民间、民营中医药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  

(十搭建专业委员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平台,实现特色医疗技术研究与应用的信息共享,促进信息交流和行业发展。

  (十一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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