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发〔2018〕10号
为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依据《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文件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为核心,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立足继承,开拓创新。坚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系统继承中医药养生保健和防病治病的学术思想和实践经验,保持与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同时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现代科技相融合,加强自主创新,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的理论知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丰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
2. 需求导向,统筹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多样化健康需求,统筹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
3.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科技转化,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探索建立政府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医医疗机构及创新型企业等多方参与,财政支持、机构自筹及社会资本多元投入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机制。
(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建立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为核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机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与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要以中医药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理论知识,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与方法,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强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理论与技术方法的研究
(四)深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理论研究。系统总结中医养生保健、防病治病及康复理论方法,遵循中医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和预防治疗观,将中医药特色优势与健康管理、精准医学相结合,以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干预,中医健康管理策略、模式和过程管理工具等研究,构建中医药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三级防治体系,形成适用于个体、社区及特定群体的健康促进与慢病防治模式,促进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
(五)推进中医治未病科技创新。构建治未病技术体系,围绕健康状态中医辨识评估、疾病风险预测预警、健康干预等治未病核心环节的关键技术,借鉴现代医学、生命科学与信息科学技术成果,开展中医药健康状态干预、养生保健的示范应用和科学评价研究,形成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技术方法、中医疾病风险预警技术以及中医药健康干预技术方法,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六)强化中医药防治疾病临床研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以中医药有显著优势的常见及重大疾病为重点,以提高疗效水平为目标,系统开展临床评价、疗效机制、中医辨证论治诊疗能力提升以及国医大师等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与临证经验传承等研究,研制中医药诊疗方案、规范与标准,取得高水平评价研究证据,筛选研发出具有明显优势的新方药、新治法或新技术,切实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与服务能力。
(七)加强中医药康复技术方法研究。围绕临床常见的功能障碍及重大疾病康复,开展中医药康复技术方法及应用评价研究以及传统运动疗法研究,形成系列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和方案,提高中医康复诊疗水平,探索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康复模式与实践评价研究。
三、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
(八)促进中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新药研发。以提高中药资源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保障水平为目标, 开展中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加强基于临床价值的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及中药材大品种的深度开发,打造中药材健康产业链;以满足临床需求、保障临床用药质量为核心,突破中药新药发现、中药复方质量控制、中药活性成分制备、新型制剂、安全性评价等瓶颈问题,研发一批创新中药;推动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
(九)研发中医医疗器械、辅助用具和系统。围绕中医养生保健、诊疗与康复能力提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开展中医医疗器械及相关辅助用具研发。重点研发系列智能脉诊仪、舌诊仪等诊断设备,数字化、小型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中医治疗设备,中医推拿和康复机器人,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复辅具,中医智能养老设备,便于操作、适于家庭或个人使用的可穿戴式中医健康检测、监测数据采集设备,以及基于中医药大数据及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中医智慧诊疗(辅助)系统等产品,构建脉诊大数据智能处理与分析平台。
(十)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以满足疲劳缓解、睡眠促进、体重控制、四时养生、女性周期调节与儿童发育等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重点,开展保健品、食疗产品和功能性化妆品等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研发,促进中药健康产业发展。
四、支撑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与机制创新
(十一)扩大服务应用和科技成果推广。明确以大型公立医疗机构为核心,区域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等卫生服务机构为协同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主体,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及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为有效补充,结合远程会诊、智慧医疗、健康咨询等手段及移动终端,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应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宣传推广,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扩大覆盖面。
(十二)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科技创新机制。激发各类中医药健康服务主体和中医药机构的创新活力,支持企业与相关社会机构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工作,鼓励企业成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及成果产业化的主体,鼓励企业在大健康产品开发、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智慧医疗以及中医药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文化等健康需求领域进行创新。
(十三)提升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信息,尤其是大数据研发利用相关标准,加强行政部门、医院和医疗保障机构等信息系统研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科技以及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相融合,实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等信息共享,搭建便捷、价廉和可及的健康服务平台,简化健康服务流程,实现多元协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健康服务效率。
五、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
(十四)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体系。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重点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与人员准入、服务技术规范、产品标准与监督管理等标准研究与制定。在新兴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地方、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服务标准。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展健康管理、科技咨询、检测检验、认证认可等科技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
(十五)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标准制定。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行动,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的国际标准体系,抢占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高地,把握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标准制定中的主导权与话语权;加快中药质量国际标准制定以及名优中成药、大健康产品、医疗器械及辅助用具的国际化注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和产品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主流市场,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科技合作,打造中国健康服务标准和品牌,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各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应以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整合优势资源,科学规划本地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突出区域特色与优势;加强监管和组织领导,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标准实施,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与规范化,保障服务安全与质量。
(十七)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统筹加强和积极推进国家、部门和地方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立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产学研联盟、双创空间、产业基地及科技园区,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高地,建立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求的健康科技创新协作网络,以新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
(十八)加强人才团队培养。根据中医药健康服务科学研究的需要,建设多学科、专业化、复合型的高水平科研骨干人才团队,尤其注重具有科学研究与企业管理双重知识结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创新和优化科研环境、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和高水平人才引进,鼓励科研人员在企业与研究机构双向流动,鼓励科研人员进行创业、创新,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十九)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利用开发与应用工作,实施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加强中医药大数据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推进中医药临床科研信息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医药项目,支持全国各省建立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促进中医药健康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开放共享。